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定于2023年10月8日起对2022—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试卷、2023届毕业设计(论文)开展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3年10月8日至13日,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和质量标准进行自查,并形成试卷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自查总结报告。
二、2023年10月16日至27日,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教学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。
1、2022—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考试试卷抽查比例不低于考试课总数的5%,基本覆盖所有任课教师。
2、2023届毕业设计(论文)抽查比例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10%,基本覆盖所有指导教师。
三、学校检查专家组进入各教学单位检查时,各教学单位将自查情况进行PPT汇报(10分钟以内),并提供学校要求抽检的试卷、毕业设计(论文),供专家检查。
四、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,依据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质量标准严格自查,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。
五、学校将对本次试卷和毕业设计(论文)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。
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
2023年9月28日